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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有生命与自作主宰

2000-06-06 来源:光明日报 邹元江 我有话说

荀子曾尖刻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解蔽》),他认为“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天论》),即天地万物之情根于人之存在。天大、地大、人亦大。如果人之存在的本质被遮蔽,天地万物也就失去了意义。熊十力先生进一步发挥荀子的思想,认为庄子高谈天地万物共有生命,却“忽视天地万物各各独有生命”(《乾坤衍》)。庄子“独司造化之机”,却将人之主体性给消解掉了,人“只是造化之玩具。人生无一毫自主自动力,无一毫意义,无一毫价值”(《原儒》)。

那么,如何看待荀子和熊氏对庄子的诘难呢?这里的关键问题恐怕正是要回答什么才是人之存在的本质不被遮蔽意义上的“各各独有生命”。康德曾说:“具有个性是要求一个有理性的人的最低限度,但同时又是人的内在价值(人的尊严)的最高限度。”在康德看来,做一个“有原则的人”,即具有一个“确定的个性”。所谓具有“确定的个性”,即生成“特殊的人格”。它既是成为人的“最低限度”,也是获得人的自由本质完满实现的“最高限度”。前者是如何成为一个人(类),后者是如何成为你自己(独特的个体人格)。“认识你自己”,成为你自己,这始终是人类自身为自己设定的目标。马克思曾说:“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个体的发展历史,实则是从“最低限度”的有理性的人,向“最高限度”的有内在价值(人的尊严)的独立人格生成的历史。如果我们把“各各独有生命”理解为莎士比亚所说的具有“万物之灵长”、“世界的美”的大写的人,那么所谓“独有生命”之所以可能,就是既在“最低限度”、亦在“最高限度”上成就其独立人格。所谓独立人格就是真正能自作主宰而生成的精神人格。这就是《大学》开篇所说的“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率性”就是能自觉此人性之为天授予我,因而自己应承担其人格开发、凝聚之使命。由此观之,自作主宰就意味着角色意识,表演意识,生长意识(种子),创造意识(开发),升华意识(凝聚),选择意识,承担意识……如此等等。总之,是对自己作为一个人生活着如何成其为自己,应该所是或不应该所是的自我认同,是对自己自身形象、生活目标、角色位置、理想人格、价值系统选择的自我承担,一句话,是对自我实现可能性的持之以恒的开发、创造和追求。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荀子和熊氏对庄子的批评理据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庄子及老子恰恰是成就了自作主宰的精神人格。老子所谓“独异于人”、“自异其伍”,庄子所谓“自本自根”、“独有之人、是为至贵”、“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等,从精神生命上充分肯定了个体人格的地位。现在所要追问的是,老庄是在什么境遇下成就了自作主宰的精神人格的。毋庸置疑,老庄的思想确实带有浓郁的悲观情绪。这种悲观情绪主要根源于两个方面的思考。从老子来说,是基于社会被“物役”的现实。自“散朴为器”、“始制有名”以来,文明创制、圣智巧利、假礼乐仁义之名,非但未成就个体人(格),反而在这些“大伪”的文明中,个体之人陷入“被抛”、“沉沦”、“无家可归”的尴尬境地,因而使老子产生了对文明异化了人的“畏”的情绪,继而浮出“避祸”的念头,终凝成“孤独”的意识。而这里最不能忽略的是老子面对“物役”现实所慎思凝聚的“孤独”意识及自觉选择的独行进路。而选择“孤独”,就意味着承担“孤独”。唯有承担孤寂,才能特立独行。老子对“孤独”精神的体认、开发、创造和追求是极其深刻的。

庄子不仅仅看到社会中人被物役的异化现实,他更痛切感悟到生之为累的悲哀。“一受其成形,不亡(化)以待尽。与物相刃相靡,其行尽(进)如驰,而莫之能止,不亦悲乎?终身役役,而不见其成功!然疲役,而不知其所归!可不哀邪?人谓之不死,奚益?其形化,其心与之(俱)然,可不谓大哀乎?人之生也,固若是芒乎?其我独芒,而人亦有不芒者乎?”(《齐物论》)这个两千多年前东方哲人的生命感悟,得到现代西方存在主义哲学家雅斯贝尔斯的回应:存在的一次性有极大的偶然性。但庄子要比雅氏深刻得多。雅氏只是注重不服从任何普遍的本质或任何必然规律的偶然,即一切从偶然“受其成形”的“自我”开始筹划。而庄子则看清了人们难以挣脱“与物相刃相靡”、“终身役役”的心链缠绕,对不得已而维持的这个一次性存在的偶然生命以待死亡的来临“大哀”不已。但庄子并非仅仅固守这个“偶然”,而是试图寻找超越生命“偶然”存在的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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